仿制的瓷瓶也能进画册,上拍卖目录。市场假货多是瓷器、玉器,拍场假货多是书画
本报记者亲赴景德镇揭秘造假链条
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洛阳、杭州、南京、蚌埠、景德镇……吴树的文物市场暗访之旅,历时一年,行经多省。零距离看过了文物交易市场中诸多行当的“内幕”之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中国文物市场总体违法!
本专题采写
记者卜松竹
瓷器造假之“接底”
景德镇御窑厂周围店铺林立,常有人租铺但不开张,闭门在内掘地三尺,找寻埋在地下的清代瓷片。由于瓷器底部是鉴定的重要部位,因此仿制高手们便用将旧底和新器身拼合的手法,做出从外表上看不出丝毫痕迹的仿制品。古瓷底的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如今光绪年间的底一个要2000元左右,道光的要5000元,乾隆的要6000~7000元,康熙的约8000元,雍正的最贵,约10000元。
“文物交易市场”
真品不过5%?
吴树称,国内“文物交易市场”上主要的流通商品有两类,一是真东西,主要是出土文物、传世品,二是假货。从比例来看,前者不过占去5%,而充斥市场95%以上的则是后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并且“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而在所谓“传世品”部分,文物法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从文物商店购买;(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这些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一般认为,文物法确立了公民个人拥有和流通文物的合法性。但珍贵文物、国有文物等仍属于不能交易的范畴。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级文物。目前各地大量出现的各种私人博物馆、艺术馆、文物或艺术品主题会所等,建立的依据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
但对于法律的不同理解仍然存在,有专家就认为,对于文物保护法所言的“依法转让”问题,并非通常意义上的“买卖”,私人可以无偿转让或者互相交换,如果涉及“有偿”,仍需通过文物商店或有合法资质的拍卖机构的途径。
中华工商业联合会古玩业商会常务理事李广琪认为,现在人们往往把“旧货”跟“文物”混为一谈,其实旧货并不一定有实际的文化价值。对两者进行明确的区分很有必要。
艺术品制假已形成专业“地下市场”
与“真”文物面临的纠结局面相比,“假”文物、艺术品的泛滥影响则更大。在收藏圈子中,不时可以听到某某藏家花了上亿巨款,收购了满室“国宝”,经专家鉴定却无一真品,欲哭无泪。也常有鉴赏家抱怨:屡屡被人邀请“掌眼”,但乘兴而来,却几乎次次要败兴而归!吴树称,近两年市场上假货最多的是瓷器、玉器,在拍卖市场中最猖獗的,则是书画。
经过数十年的江湖历练和经济洗礼,国内的文物和艺术品制假已经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网络严密、技术高超、渠道通畅的专业“地下市场”。如以书画而言,上海仿陆俨少、程十发,广东仿高剑父、高奇峰,西安仿石鲁,香港仿林风眠、陈之佛,台湾仿张大千、黄君璧。生产者、中介者、售卖者各司其职,产品档次也划分明确,顶尖的仿品进大拍场,甚至进入博物馆收藏。
日前,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一件被称为“壶王”的“镇馆之宝” ——长沙窑大壶被媒体质疑是赝品。其捐赠者安徽淮北的民间收藏家丁仰振也被卷入其中。根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约600件藏品是从丁仰振手中征集而来。虽然对此事的调查尚无最终结论,但不难看出,仿品至少已经发展到可以令专家、藏家们“集体困惑”的程度了。
根据吴树的说法,目前最受市场追捧的陶瓷赝品主要有“官、哥、汝、钧、定”宋代五大名窑生产的器物和景德镇生产的元明清官窑瓷器,其中造假时间最长、造假水平最高、对文物市场杀伤力最大的是后者。
链接:古玉制假手法种种
火烧法
将玉件直接放在火上烧或涂上火碱后用石灰包好,放到锯末里埋起来,这样在玉石上烧出的白色叫“鸡骨石”,如果将其立即冷却就会产生牛毛纹;若在水中加入不同颜色的化学物质,便会制出各色牛毛纹玉石。之后用砂纸沾猪油,对其表面打磨直至出现光泽。
酸咬法
将玉器在需要加颜色的地方用化学方法加热,放入硝酸、硫酸的水中,接着把需要保留色彩的地方用混合物封好隔离,再放入特制液体中浸泡,使颜色浸入到玉石缝隙中。最后对其进行全身封闭打磨。
加压法
将器物打磨、着色、上油后,用按一定比例的混合碱包裹好,放入高压釜内,几天后取出,再经过一系列的化学处理完成。这种手法一般用来仿制新石器时代到战国时期的玉器。
记者直击
“研究所”里造出
高科技“杀猪”仿品
在朋友的帮助下,在景德镇一处偏僻的民房中,记者见到了在行内以仿制清代某种瓷器著称的A先生。他告诉记者,自从数年前经他手制作的一件东西在香港苏富比的拍卖中拍出千万元以上的高价以来,进入各大拍行的他的仿制之作,至少过百件,“翻开那些图录,(某种瓷器)很多都是我的”。
A先生的这所民房中,从拉坯到烧成的设备一应俱全,大袋大袋的陶土堆放在地上,分门别类,等待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调配。书柜中大陆、台湾等各种版本的陶瓷类书籍、杂志堆满。工人正在制作的器皿有六七种,每种数量都不大。他自言这里就是一个“研究所”,而自己从事的则是高科技的研究工作。他告诉记者,要做出一件够等级的仿品,需要从选料、制胎、颜料配置、器型设计、绘制、装饰风格等所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丝毫不能马虎。一种颜色的调配,要不停地做出样品来比照、实验,直到与想要仿制的器物完全一致为止。他拿起一个花瓶,几个面的装饰纹样、颜色各不相同。这就是一个“实验色卡”。根据层层历练烧成的仿品,与真品的相似程度往往高达八九成以上,不要说外行,就是“老鸟”也很难不走眼。据说A先生所制作的某类清代瓷器,因为真品与仿品实在难以甄别,目前在市场上已经没有人敢下手买了。
根据行内人的说法,类似A先生这种水平的仿制高手,在景德镇约有十来位。他们各是一种瓷器的专家,各有秘不示人的绝活、配方,多“大隐隐于市”,低调烧瓷,少与他人往来,仅通过固定、长期合作的渠道进行交易。近期有一位香港的资深藏家专程到景德镇考察瓷器仿制,看了一些高手的十几件作品之后,连称:“看不懂!看不懂!”
除了这类手法,瓷器仿制中的“杀猪”(指用假货骗人)手段还有不少。
有图有真相
近日,在某知名论坛网友“愤青的小鸟”发帖曝光了不良商贩把石头“变”成翡翠的全过程,令人惊悚。
交易市场“乱象”并非生产乱而是操作乱?
文物仿制品一般来说有三种:一种是收藏、学术机构为了研究、教学、陈列等之用制作;第二种是为了满足一部分人的收藏和观赏需要,或作为工艺礼品、纪念品仿制;第三种则是纯粹为了以假乱真而仿制。前面两类仿制品,往往有仿制的标识,或者在尺寸等方面有所区别,第三种则没有。
而在前两类仿制品中,也有高下之分。在景德镇作仿古瓷规模最大的黄云鹏的主题公园般的工作坊中,成百上千的泥坯整齐堆放,展厅中有从宋到清各个朝代的仿品,价格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然而在行内人看来,这些仿品的水平并不高,只能作为礼品和纪念品之用。但国内某著名博物院曾经仿制作为纪念品出售的一批高仿瓷器,却曾经被人磨去仿制标识后当做真品高价交易。
李广琪在景德镇也有自己的品牌和瓷窑,他的主营业务,是高仿瓷器的生产。在北京古玩城中他的店铺里,四壁摆满了各种高仿瓷器。他说自己从来都明确说明,自己卖的就是高仿器。但这并不能避免他的产品进入拍卖行,并被当做真品拍卖出去。他坚持认为,所谓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的“乱象”,并非生产乱,而是操作乱。换言之,“乱”的原因在交易环节。
A先生也称,自己从来没有跟人说过自己的东西是真东西,所有的买家也都知道买去的是仿品。但“至于他们买去之后干什么,我不问,也不关心”。有时自己的作品通过拍卖公司或者其他途径卖出了高价,但那个钱也不是进了自己口袋。
李广琪说,文物、艺术品收藏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因此规范市场首要的就是素质教育:一方面,是玩家的素质教育,学会自己给自己掌眼;另一方面,是对鉴定机构、交易机构的人员进行职业水平和道德、操守的教育;还有一方面,是政府的监管不能缺位,现在监管太不力。
为何能以假乱真?
造假者:
专家水平不行
高科技鉴定无效
那么“假”为何能“乱真”?这些在景德镇生,景德镇长,在瓷器行业中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人,对每一位仿制高手的手法都了然于胸。“我们不可能看不出来”,一位常常在国内各大城市间奔波,为拍卖行和仿制高手们“牵线搭桥”的人士称。而对于那些频频在大众媒体上露面的专家,他们却大都持轻视的态度。“专家只有理论,不懂制作,谈不上懂瓷器。他们说什么什么标志是某个时期的典型标志,是鉴定标准,却不知道那个就是某种生产手法造成的,我们复原那种手法就是了。”A先生说。
而对于各种物理、化学等高科技鉴定手法,很多人也并不太在乎。一方面,鉴定机构手头现有的数据库数据远远不足,“即使真的是老东西,他数据库里没有的,都说是新的,你说它怎么管用?”另一方面,各种测试方法都有年代的误差范围,高古的文物误差五十年不太能造成大影响,但清代或者民国的东西,到现在也就一百来年,这种程度的误差,就令测试结果不能起到任何参考作用。
还有一点,很多高仿的东西,买家买去不过是为了洗钱或者送礼之用,价格越高反而越好,遑论其艺术和工艺水准,的确已经达到了极高的水平。而高度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话语权垄断,也为“假作真时真亦假”提供了完美的土壤。从今天的江西、河南、河北的瓷窑中烧出的“宋瓷”、“元瓷”、“清瓷”,在某位藏家的密室中放置若干年,在拍卖市场上周转了几个来回之后,谁还会在乎它们的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