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各家之言,要解决“文物私生子”的出路问题,说来说去还是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瓶颈,那就是《文物保护法》。记者曾在媒体上读到一位原国家文物局主要领导说过的一段话:“《文物保护法》形成于60年代初期,定型于70年代中期,显然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已严重地脱离了社会实际……”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业界学者支持认定那位领导的观点。他们指出:改革开放30年,各条战线都从理论和社会实践上突破了原有的思想禁区和旧体制造成的种种诟病与樊篱,唯独在文博界还是死水微澜,很有必要补上“解放思想”这一课。他们同时还认为,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尽管比前版有所进步,但依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其中不少条款定义模糊、职责不清、操作难度大,必然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乱象。而要解决这种由于法律不完善而产生的缺憾,就有必要在对这些年文物保护工作的成败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再次实事求是对国家《文物保护法》进行修订和法律解释,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文物保护法》真正成为一部有生命力的、可操作性较强的法典。
在五花八门的观点中,最引起记者注意的是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理事长彭中天博士的说法。该学者认为,防止文物流失光靠堵是堵不住的,他建议国家发布“文物特赦令”,让那些非法渠道里的文物浮出水面,通过市场手段把它们留在国内。他还建议政府在《文物保护法》之外,制定《文物流通法》,他认为,有了公开、合法、透明的文物流通渠道,就有可能使我国的文物市场从经营模式到管理机制都超过佳士得[微博]和苏富比[微博]等国际拍卖行,这样做了,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文物外流,而且还有可能把外国的文物珍品吸引到中国的市场上来。有鉴于此,彭博士于2009年与部分“两会”代表,共同向“两会”提交了一份《建议成立中国文物产权交易所》的新提案,力促以革新国内文物市场的方式抗衡国际拍行对中国文物的非理性定价,掌握本土文物的价值话语权,以有利于从经济角度上减少文物走私外流。
同时,彭中天博士还认为:“中华五千年历史遗留下来的东西,都是我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今天我们的百姓应该每个人有份。人民群众在文物增值过程中的参与权和分享权是我们政府应该着重考虑的,是我们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
综合各家之言,记者认为:严厉打击“三盗”与走私犯罪,这是保护国家文物的最大前提,这一点是不能动摇,也毫无疑义的。而如何对待那部分非法面世的文物,实事求是地、有效地解决好那些“文物私生子”的出路,同样也是决定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能不能见到实际成效的大是大非,需要我们政府的有关当局表现出大勇气和大智慧,尽快拿主意、做决策。早一天解决这个难题,就有可能多阻止数以万计的珍贵文物流失国外。
世上有许多事情,会同时存在多种逻辑,令我们面对它们时经常处在左右为难的境地,犹如战争与和平、生存与消耗、建设与污染、民主与独裁,等等。我们无法回避上帝强加给我们的艰难选择,谁让我们顶戴着“人类”的桂冠呢?也许在特定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学会以局部的妥协与放弃,去换取最终的坚持和最大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