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早期越窑青瓷的鉴定






[日期:2011-02-25] 来源:网络  作者: [字体: ]
早期越窑的装烧工艺,可以概括为三大特点:
  第一、明火迭烧。正因为明火迭烧,器物在窑炉中直接与烟火灰尘接触。因此在器物釉面上不免有灰沙之类细小的残留。这与越窑时代匣烧制品的面目完全不一样。越窑釉面光亮、莹晶,有的可以达到“似冰”“类玉”的程度。明火迭烧是不可能达到上述水平。
  第二、泥点间隔支烧。早期越窑在器内均为满釉,而器外,半釉或釉不及底。在装烧过程中,为了避免制品的互相粘连,因此,窑工们发明创造了使用支烧具,这类支烧方法至少在春秋战国时代已发明。从绍兴春秋战国原始瓷窑址中,发掘与实物证明,当时为了迭烧,防止制品粘连,器物与器物之间,用陶土、瓷土粉或作成圆珠形,垫在二器之间,这种泥珠硕大,大者如小饼有四、五公分。早期越窑的历史阶段中,可以说一直延用了这种类型的支烧具。因此,在一个碗与一个碗支烧中,成品中就可以残留了二种现象,(1)即在碗的内底遗留了圆圆的泥点印痕;(2)在碗的外底由于没有上釉,在泥点支烧的地方虽然没有遗留残迹,但从化学反应中呈现了粉红色、或淡红色或称火石红的印痕。这种印痕的多少,形状大小均与支烧的陶珠、瓷珠等造型有关,并且支烧颗粒排列密疏有关。
  第三、间隔窑具的支烧。随着制瓷业的发展和生产工艺的改进,在东汉晚期开始,工匠们又发明了间隔窑具。这类间隔窑具,由一个小小的圆饼,其饼上安三个乳钉,我们称为“三足支钉”这类间隔窑具,虽出于东汉晚期,大量使用却在东吴时代。比原来泥点支烧的优点是:1.接触面扩大,因此相迭得数量增加;2. “三足支钉”是制好后,经过烧成,已变成坚硬的装烧的专门工具,它一般均用瓷土制作,所以与制品一样牢度,由于比泥点牢固,减少塌倒、压变形的情况。这类“三足支钉”在吴时大量使用,产量是增加了,但这一时期的制品中最大的特点,即在内底遗留了“三足支钉”的残迹,这为我们鉴定这时的器物又提供了特征。众所周知,迭烧时把“三足支钉”的圆饼面直接与平底碗的底部接触,另外三足与另一个碗内底接触,由于一个一个往上迭,重量不断增加,待窑炉烧成温度,达到釉胎熔合阶段时,这三足直入胎体,烧成后,只得将三足拔出,有的粘釉就得敲掉,留下的凹窝和遗留物成为东吴时期装烧的一个特征了。为了克服这个缺点,晋时匠师们,发明锯齿形等间隔窑具,到南朝多为扁平形,上述窑具运用中,都与泥点支烧互相配合,原来只用泥点来隔开器物,现在再加上一个窑具,在这个窑具的接触面上排列泥点,其优点接触面大了,迭烧稳定,可减少倒塌的废品率;其留给我们的依据,是火石红或称淡粉红的泥点印痕。所以说泥点印痕的排列、大小形象可以为我们判断当时使用的是什麽式样的支烧具,由于支烧具有时代特征,也为器物烧造提供了相对年代。
  3.铭文及纪年器
  早期越窑器上的铭文,这为我们鉴定提供了直接的可靠的依据。在接触的制品中,鄞县东汉瓷钟底书“王尊”隶书两字,绍兴东吴瓷灶灶面上书“鬼灶”两字,上虞县东吴虎子上铭(纪年)“赤乌十四年(251)会稽上虞师袁宜作”。西晋人物堆塑罐上的龟趺碑铭文主要有:
  绍兴出土的“永安三年时富且详(祥)宜公卿多子孙寿命长千意万岁未见英”。平阳江山出土“元康元年八月二日起会稽上虞”。吴县狮子山2号墓出土“元康二年润月十九日起会稽”。吴县狮子山3号墓出土“元康出始宁用此宜子孙作吏高其乐无极”。吴县狮子山4号墓出土“会稽出始宁用此□□宜子孙作高迁众无极。”
  上海博物馆馆藏的,人物堆塑罐的龟趺碑上书“会稽出始宁用此丧葬宜子孙作吏高迁众乐极”。上虞龙山出土的人物堆塑罐上有两块龟趺碑,其书均与吴县狮子4号墓出土物铭同。
  早期越窑窑址中的窑具、制品上的铭文,首次在慈溪东汉窑址中出现有徐师有、大、吉,鄞县东汉窑址出有王、章。上虞东吴窑址出有宜、贾。余姚市东吴窑址出有安、朱等铭文。
  上面这些铭文,这无疑对我们在实际鉴定中,碰到类似的铭文时,对于判别、鉴定器物名称、年代、产地以及生产关系等,是有一定的借鉴。
  对于纪年墓、纪年制品,无疑是我们鉴定器物,绝对年代和相对年代可靠的依据。东汉纪年墓有:永平十年、永初三年、延熹七年、五年,初平元年、建安元年等,出土的各式各样罐、簋、钟、钵、耳杯、垒、五联罐、灶、井、香熏等。
  东吴纪年墓有:正始二年、赤乌十四年、五凤元年、太平二年、永安二年、三年、四年、六年,甘露元年、宝鼎三年、建衡二年、凤凰元年、二年,天册元年、天玺元年、天纪元年、二年等。
  西晋纪年墓有:太康元年、七年、八年、九年,元康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八年、九年,永康元年,永宁二年,太安二年,永兴二年,永嘉二年、三年、七年等。
  东晋纪年墓有:大兴三年、四年,咸和元年、二年、四年,咸康八年,建元二年,永和元年、三年、四年、七年、九年、十一年,升平二年、五年,隆和元年,兴宁二年,大和元年、三年、四年,太元二年、八年、九年、十六年、十七年、十八年、二十年,隆安元年,义熙二年等。
  南朝纪年墓有:初永元年、二年,元嘉五年,大宋丁丑年,元嘉二十四年,大明六年,泰豫元年(以上为宋)。永明元年(齐),天监元年、五年(梁)。祯明二年(陈)。
  隋,大业三年。以上各纪年墓可详阅《青瓷与越窑》专著中纪年墓及出土器物。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绿宝石 |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