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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树:直面文物私生子






[日期:2013-03-13] 来源:《谁在拍卖中国》  作者:吴树 [字体: ]

 

 

  有了梦想,俞兴伟愈发千方百计地寻找藏品。越到后来,东西越来越少,而且价格越抬越高,俞兴伟不管不顾,只要有目标,他便找到物主死磨硬泡,宁可少吃几顿饭、少穿几件衣,都要千方百计地把东西搞到手。有趣的是,在外面他找人家泡,回家别人找他磨,要买他的藏品,有些出价高的一件东西就答应给几千上万块钱。有时候俞兴伟也动过心,几百件东西都卖了,那最少也是几十上百万的收入啊!有那么多钱,在农村盖一幢小洋楼完全不是问题。但思来想去,俞兴伟还是选择了坚守自己收藏文物的初衷——只进不出!

 

  又是几年过去了,算起来俞兴伟搞收藏已经十个年头,他收集到的史前文物已经多达500余件。可是随着物价高涨,俞兴伟突然发现自己距离开私人博物馆的梦想越来越远,几乎变得遥不可及——批地买地、盖楼添设备、管理人力,这些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每一样都需要用钱去堆积。经过一段时间的深思熟虑过后,俞兴伟痛苦地认定了一个事实:自己这间狭小的屋子,再也无法存留那么多本属于更多人群、更广阔天地的祖宗遗物,已经到了跟那些朝夕相伴的伙伴说再见的时候。于是,这个平凡的年轻人终于做出了一项伟大的决定……

 

  1996年10月,浙江省嘉兴市市长两次接到一位名叫俞兴伟的青年农民的来信。信中写道:“……位于嘉兴的马家浜文化如同河姆渡文化一样,同是早期人类历史研究的重要史料,长期以来,马家浜文化之所以受到冷落,是因为我们自己的研究、宣传不够……我呼吁政府进一步重视当地史前文物的发掘和保护工作,并尽早筹建一个嘉兴史前文化博物馆,让马家浜文化成为嘉兴市对外的一张名片……为此,本人愿意无偿捐献自己耗费十年时间收藏的500件史前文物……”

 

  市长收信后,当即指示市博物馆接受俞先生的捐赠,并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接着,俞兴伟诚守诺言,先后两次将自己用了近10年心血、耗费全部个人财产收藏的500多件马家浜史前文物全部捐献给嘉兴市博物馆。经专家鉴定,这些藏品基本上分别属于国家1、2、3级文物,所有藏品对进一步了解马家浜史前文化有着重要研究价值。

 

  事情到了这一步,可能大部分人都跟记者一样,料定接下来一定就是俞先生受到政府嘉奖或表彰,他的无私行为带动了当地文物捐献热。可是,结局却完全与人们的预料大相径庭——当地博物馆非常低调地接受了俞先生的捐赠,并给这种行为定性为“上缴非法所得文物”。

 

  对此,一些知情的收藏爱好者非常愤怒,纷纷出面要替俞兴伟讨个说法。当地博物馆的领导对人们的质疑作如此回答:“如果我不懂法律,我也会同情他,问题是,他上缴的都是出土文物、史前文物,不是家里的传世文物,这些文物都是从别人手中购买来的。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因为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规定,除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收购业务,而他在收购这些文物时就已经是违法的了,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些文物本来就属于国家的,他把这些文物交给国家,就谈不上‘捐献',只能算是‘上缴’。”那位领导还认为:“俞兴伟的行为使一大批文物避免了流失破坏,应当肯定,但是他的收购行为也会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副作用,因为有人收购,就会刺激不法之徒去盗挖古物……”

 

  很快,俞兴伟捐赠文物所遭遇到的法律尴尬,被圈内人称之为“俞兴伟现象”。在愤怒和无奈之余,不少人发出面对现实,修改现行《文物保护法》,尽快出台有利于保护“文物私生子”的呼吁。

 

  针对“俞兴伟现象”,记者作了若干民意调查。有普通民众怒斥:“法理缺陷、官僚伤人!”更有藏友戏曰:“兔死狐悲,打死不捐赠!”还有学者将“俞兴伟现象”的悲剧效应归罪于“法律滞后、行政不作为……” 

 

  当事者俞兴伟先生倒是个心胸开阔之人,他对记者说:“我为保护史前文物尽了一份力,别的事由人家说去吧!”

 

  ■ 一个修成正果的“非法收藏”者

 

  距离俞兴伟的家乡不远,在同属浙江省的绍兴市,有一位名叫孙海芳的民间收藏家,他与俞兴伟起步时间相近、收藏志趣相同,而且都揣着同一个建立私家博物馆的美梦,但由于他们俩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和境遇,结局却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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